发新话题
打印

关于出生证明

关于出生证明

我正在准备移民申请的材料,但有一个关于出生证明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特请教各位高人。
个人出生情况如下:亲生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去世,因为是在一个小山村,我都不知道去哪里开她的死亡证明;现在的Stepmother跟父亲在同一个单位工作。
当年办理留学签证的时候,因为时间紧急,没能赶回老家开我亲生母亲的死亡证明,所以直接由父亲的单位开了个出生证明,就说我出生在哪一年,模糊地说我的母亲是谁谁(我的Stepmother),我的父亲是谁谁等。为了避免麻烦,我在家庭成员一栏,也没有填跟我同年出生的Stepsister的信息。我一直比较担心这个出生证明的事情,觉得扯了个谎,应该把它改过来,但又担心弄巧成拙。
当年的学生签证顺利下来了,我现在打算再次投递移民申请(去年第一次申请移民,但因为工作经验部分没有及时补充Reference,被拒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现在应该想办法在老家重新开一个出生证明、母亲的死亡证明吗?还是移民局已经有了我的底子,我还是把原来那个半模糊,半扯谎的出生证明接着交上去呢?
谢谢各位了!

TOP

按照我的理解,只要你能拿到国外政府认可的公证文书就行了,人家不管你怎么来的。而在中国,只要你能找到公安局或者派出所给你开出证明文件证明你的出生、父母亲属关系,公证处就能给你开出公证书。我想你的出生证明就OK了。

TOP

谢谢您的回复!我的出生证明是公正了,可是,担心将来会出问题。比如说,我父亲跟我的Stepmother过这边来看我啥的,会露馅儿啊。

TOP

首先出生证明的公证一直有效,你不需要再次公证了;其次,它只证明你的出生,并不证明你父母的婚姻关系。

TOP

回复 4# 的帖子

谢谢楼上的解释!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