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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代理人申请表

求助,代理人申请表

代理人申请表。IMM5476。A部分,申请人(被代理人)信息中的第四项:client identification(ID)填什么呢?是填代理人的护照号码,还是填申请人的护照号码。比如我爱人委托我做为他的代理人,这项是填我的护照号码,还是她的啊?(我工签,她随迁,人都在国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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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用imm5476,你又不是她律师,你是她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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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工签,她随签,她的资料应该一同写在你的申请表内,我觉得你根本不用填写IMM5476,只有当你们找了代理人,比如律师,帮你们代办申请的情况下,你们才需要填写这张表,表示你们授权给这个人办理,当移民局在办理你的申请过程中,如果需要询问更多讯息或需要联络申请人的时候,他们就会直接联系你们的代理人,也就是在你们签署的IMM5476上指定的代理人。

代理人可以使你们雇用的律师,中介,也可以是你的家人朋友。通常是只有在自己完全不知道或不想自己填写这些复杂的表格,又或是不懂英语的情况下,才会要填写这份委托书,请别人代办。我自己只有是在帮我父母申请旅行签证的时候,才让他们签这份表格,这样,万一移民局要联系申请人,也就是我父母的话,他们可以直接联络我。

这份IMM5476不是mandatory的文件,如果你仔细看一下政府网站上关于工签的document checklist,它上面说了:
Use of Representative(IMM5476), if applicable

所以不是每份申请都必须有它的。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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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信息,定存投资,个人贷款,房屋贷款。如果你想得到更多的咨询或更快的回复,可以给我来电或email:
Lina Feng 冯莉娜
Financial Services Manager
Bank of Montreal
3481 Cook Street
Tel:(250)405-2355   
lina.feng@bm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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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楼主,感谢大家人心帮忙,尤其是版主,写了这么多太感谢了。
我是来加拿大做博士后的,我希望我和妻子一起来。我填的IMM1295 Application for a Work Permit,我妻子填的IMM5257 Application for temporary resident visa 。对于我的申请还好,对于我妻子的申请我是一头雾水。
查了很多国内的论坛,很多人写的携签经验,都提到了,携签者的准备材料里有IMM5476,也就是携签者要指定工签者为其代理人。(我也的确不理解为什么如此)
比如一些成功博士后携签的经验贴:
http://www.taisha.org/bbs/viewth ... p%3Bfilter%3Ddigest

http://bbs.taisha.org/viewthread ... p%3Bfilter%3Ddigest

另外,我妻子填写IMM5257 Application for temporary resident visa 时,她的预期逗留时间,是不是可以和我博士后工作逗留加拿大的时间一致啊?还是只能是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啊?


我妻子现在辞职了没有工作;她的父母有自己的私营企业----一家针织厂,规模不大,她父母自己管理,而我的妻子名下也有她家公司的股份。但她父母的公司和我们并不在一个城市。
在填我妻子的家属表时,她父母的现行职业是什么呢? 可不可都填成家庭企业主(family enterprises owner)?

我妻子的雇主准假信都是以她家公司的名义写的,但她家的公司在外地,与我们生活的城市很远,这样会不会有问题? 如此,我妻子的现行职业该写什么呢?stockholder还是assistant manager,或其他?哪个会比较合适呢? 还有我妻子的职位和业务类别填什么好呢?


一下问了那么多,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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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嗬,不用谢,我都是随便上来凑凑热闹,说两嘴,毕竟我也不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我自己办过自己的学生签证,后来父母每次的探亲签证也是我自己弄的,所以有过一点点办签证的经验,加上自己工作上就是整天都要审批别人的财务申请,做惯了,有点点摸透what kind of documents they are looking for。

我看了一下你给的那两个链接帖子,我还是这样觉得,如果你妻子是不懂英文,无法填写表格或用英文交流的话,她是应该签署IMM5467。如果英文上没有问题的话,理论上她是完全会自己填写这些文件,自然也不需要什么委托代理人。总的来说,这份表格在整个申请当中只是一份“法律”文件,有没有,并不太影响你的“申请”文件。所以如果你很担心的话,还是写着吧。

关于上面说得Client Identification,指的不是你的护照号码,而是你在移民局里的档案号。它上面说了,"if known",你们如果以前从来没有获批过任何申请的话,是不会有的。我也是在我第一次获得学生签证以后,在我的study permint的那张纸上第一次看到这个8位数的号码。此后,我的work permit,landing paper,PR card上都有同样的8位client ID。所以如果你们是第一次申请,这个地方你可以就写“N/A”。

你的岳父母如果现在还在继续经营这个家族企业的话,那他们的职位就如你所说,应如实填写“家庭企业主”。

此外,我不清楚你妻子的工作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她现在有没有工作,如果有,是在她父母的单位里吗?因为如果如你所说,单位在一个城市,你们又住在另一个城市,这不合逻辑的,移民局的人是会察觉的,不要以为他们是老外就拿中国地理欺负他们 ,他们干得了这一行,他们都懂的。准假信应该是用有公司抬头信纸写的,上面应有公司地址,电话。除非他们单位在你们住的城市里有分公司,否则不要冒险以为移民局的人会看走眼,不会留意到这个mismatch。如果让他们查出来有不诚实成分,你们可就上黑名单了。所以,如果你妻子是在别的单位上班的,应该到原单位要准假信,而不要图方便,就算是图方便,也要合逻辑才行呀,对不;如果她现在并没有到父母的单位上班,只是呆在家里,就算持有父母单位的股份,也只能算“职业:家庭妇女”,照写,对申请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她就是随签的,只要你的批了,她的就好办。理论上也应该是你和他的获签时间应该是一样的。如果你要一年才能完成研究,她就应该能拿到一年。

其实,所有的单位文件都好弄,你们的case,难就难在这住的地方和单位所在城市不一致。太复杂的话,我还是建议你们找个有经验的中介或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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