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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ghty 于 2012-1-11 22:43 发表 我2007年出国时办的无罪证明、学历证明等各种证明,现在能不能用来申请移民呢?还是说要重新办一遍。谢谢各位
如果你07年出來后就沒有长期回国过,你不需要再重办无犯罪证明,你需要补充的是07年之后在加拿大的无犯罪证明。同样,一些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改变的"事实",例如你的学历证明,你和父母的关系证明,之前的工作覆历证明,这些都是做一次公证就可以的了。因为这些是无论在07年还是10年20年后都是一样结果的事实。我和你一样都是把这些公证都弄好才出国留学的,申请移民的时候并没有被要求重新办理,而且也是出来留学2年后申请的移民。如果你07年留学后比如09年又回国住了一年,那当然要更新你的无犯罪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