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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客和房东的那些事儿

关于租客和房东的那些事儿

最近在坛子里看到很多关于不少租客与房东之间的纠纷故事,上班的时候,也有不少留学生朋友找我对租房子的事情诉苦。衣食住行的确也是留学生和新移民来到加拿大后的头等大事之一。但是由于对新环境的不熟悉,很多人都在租房上碰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这个情况不仅出现在租客一方,初为房东的朋友也同样因为租房的事情而头痛。我做过租客,现在也是房东,所以我想我应该可以写一些有关这方面的东西,让大家从我自己的经验和信息中了解多一点租房子的那些事儿

租客篇:

1。寻找房源。在维多利亚找房,大多数人都是通过以下途径:

〉朋友介绍

〉上网寻找:
http://www.uvic.ca/students/undergraduate/housing/housing/#section0-9
www.victoriabbs.com
www.craiglist.ca
http://www.usedvictoria.com/classifieds/apartment-rentals

〉学校安排,例如:homestayon-capmus housing

2。选择房型。在加拿大一般可以选择以下几种出租房型:

· Apartment/Condo

大陆人称公寓,香港人称为柏文。根据所在地区和环境条件不同,价钱会有很大区别,入住条件也会有不同。一些较好的公寓,可能需要做credit check,看你的工资单和银行存款证明,打电话给你之前的房东要reference,甚至要有co-signor

公寓的房子让你有自己家的感觉,没有了那种约束感,有相对独立性。有些公寓包水电暖,有些只包水和暖气。另外,洗衣服的话,通常要到公共洗衣房投币洗衣。现在有个别公寓里有自己的洗衣机,那些都是很不错的公寓了。公寓都不会提供家具的,所以要自己另外去买。而且对于公寓房的隔音效果比较好这一传言要因地而议,这一论点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公寓。

公寓房里住的人较多较杂,我有见过一些公寓楼里给警察搜出大麻,也有一些公寓盗窃的现象时有发生。所以为自己的安全,要选择好的公寓。

· House/townhouse半地下室内的单间或全部

一些当地人住在house/townhouse里,会把地下室内的一两个房间,或整个地下室出租。通常这种租房包括简单家具,包水电,包洗衣服(通常允许每星期一到两次,不包括提供洗衣液),大部分房东也会包括电视和上网。

需要留意的是,一些地下室房间的取暖可能不是很好,但是如果房间内用的baseboard heater的话,或房东提供另外的取暖器的话,就不成问题了。另外阴为主来楼下,如果楼上房东不自觉的话,噪音可能会影响到楼下的租客。


如果房东在包上一日三餐的话,就是homestay了。

· House/townhouse地面以上楼层内的单间或全部

基本情况和上面的一样,只是换成是楼上的而已。感觉当然会比住在楼下要舒服,但是房租也会相对高一点。

·  整一栋house/townhouse

拥有整一栋rental property的房东,有时也会把整一栋房子一次全部出租,适合一个家庭或三五知己同学合租。这种情况,一般房东就会要求租客出租金外,自己支付水电暖气的费用。其他事项,例如是否租客要负责维护花园,冬天门前的铲雪等等,则要看每个房东的要求了,在合同里都应该有注明。
无论是以上的那一种,我个人经验认为有独立卫生间是最理想的,如果要share,以两个人share一个卫生间为合适,否则的话经常会出现抢用厕所出现问题。

3。看清合同。

一般情况下,基本的的租房合约应该跟这份政府的租房合约差不多或一样。http://www.rto.gov.bc.ca/documents/RTB-1.pdf

这上面写的应该是最基本的条款了,如果房东在此基础上有增减,租客也应该仔细审阅后再签字。最需要看的条款应该包括:

· Length of Tenancy:你的租约是按一个月一个月算,还是一个定期从几年几月到几年几月。按定期的话,期月满了以后就按什么方式续约。租客应该对自己选择的时间期限有计划,要遵守诚信,如果并非租的地方出现什么大的卫生安全上的隐患,或房东自身的不良习惯,都应遵守协议,完成租约。如果仅因自身原因,原来签了一年,突然中途要搬出的话,的确是自己理亏。

· Rent:你的房租是多少,包括了些什么,例如水电,上网等应该在合同中写明。什么时候交房租。租客应该自觉遵守交租时间。按照法例,房东在签约后的12个月内是不能随意加房租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前一年的租,6个月后,房东突然说要加你每个月50块租金,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而且在一年内房东也是不允许连续加租两次的。即便是加租,房东也要给出至少三个月的书面通知。

· Security Deposit:按照政府规定,房东是不应收取多于50%的租金作为押金。房东可以在你结束租约后15天内对押金作出返还或扣除。如果你对房屋的清洁,物品等有损坏的话,房东是可以酌情扣出你的押金。又如果你单方提前违约的话,房东也是可以扣除你的押金的。所有的相关条文,房东都应在合同中写明。如果一切都良好的话,房东就应该无条件退还押金。租客应该仔细看清房东对于押金部分规定说明,了解清楚后再签约。

· Ending the Tenancy:租客应提前至少一个月向房东提出终止合约。比如说如果租客想531号就结束租约的话,不得迟于430号向房东提出书面通知。大家将心比心,如果你要提前违约,就已经是理亏在先,再加上连一个月时间都不给足人家房东,这就意味着这个房间可能要丢空至少两个月。这不是对人家雪上加霜嘛。

如果你签了超过6个月的租约,在获得房东同意的情况下,在租约期间可以转租你的房间给第三人。

还应该看清对于提前结束租约方面的罚金和处理办法,这一点非常重要。

租客最后要搬走时,应该自己清理房间,人家是怎么交到你手上的,至少就应该怎样还给人家。否则,就不要怪房东扣你的押金。

· Repairs:租客有责任保持租赁区域内的基本清洁和卫生。虽不说让你天天清理,但是至少一个礼拜一次的清扫房间,厨房和卫生间是最基本的生活卫生水平吧。为自己也为室友的卫生和健康着想,这点要求我觉得并不过分。但是我的确有碰到过住了10个月从未给自己睡的房间吸过一次尘,也从未清理过厕所一次的租客。当这位租客离开的时候,留下给我的烂摊子可想而知。在合同中,写明房东是可以给租客发出通知,对于极度不讲卫生的“邋遢租客”,是可以提出提前解约并扣留押金的。

对于由于租客自己或来访者的过失而造成的各种租赁房内物品的损坏,应负责尝试尽量维修或更新。对于房内任何严重的损坏和问题,例如管道渗水,电路上的问题,无论是否为自己的原因,都应尽快通知房东来维修,因为时间拖得越长,损坏的范围和对安全的隐患就会越大,要维修的费用也会越多。所以为己为人,如果看到你的房内有这些严重问题的话,尽快通知房东。

· Occupents and Guests: 房东是不能阻止租客在出租房内接待自己的朋友的。也不能说因为租客的朋友来访或合理时间内的留宿,而加收房租。

但是租客也应该出于对同一屋檐下的大家的尊重,不要因为自己的朋友来访,造成太大的噪音和对他人的影响。如果朋友要留宿的话,更应该通知房东。合理时间内的来访者留宿,房东大部分都会接受的。但是通知一下,是最基本的礼貌和尊重。

· Landlord’s entry into the rental unit:房东是不能随便的进入租客房间。但是如果是在牵涉到人生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房东是可以立即进入出租房间的。

· Additional Terms:除以上基本条款外,租客应该了解房东还有一些什么附加条款。例如:no party, no pet,no smoking,自己倒垃圾之类的。

在这里想特别对留学生朋友们提醒,租房合约是有效的法律文件,留学生们通常的年纪很小,对于在文件上签名这一行为没有足够的重视。我总对这类朋友说,如果不完全明白合同上写的是什么,不要随便的签名。签了名的人附有完全的法律责任。如果你签下一个two-bedroom的租约,找了个朋友合租,半路如果这个朋友走了,你又找不到别人进来租,你是要负责全部的租金的,因为你是签约人。

房东篇:

1。寻找租客

发广告:跟上面我提到的一样,房东也可以在网上贴租房广告寻找租客。Uvic的租房广告网站是要钱的。每次10块,有效期14天。其他的网站则是免费的。Camosun College没有租房网站,但是你可以把广告打印出来后拿到学校里的广告栏里张贴。需要注意的是要事先拿到学校办公室里在广告上敲个14天有效的章。因为如果广告上没有章或是显示的有效期已经过了的话,你的广告就会被人揭走的。

选租客:选择租客的时候,不要有“女生比男生好,外国人比中国人好”这样的误区。租客的好坏与性别和国籍无关,就看你的运气好不好了。

但是我忠告各位房东,有一类租客要特别小心,就是领政府救助金的租客。尽量避免租房子给这一类人,因为租金是由政府每个月直接以支票形式寄给房东的,政府不会告诉你这个救助金发放到什么时候为止,一旦这个月突然停了,租客一句话说没钱,又赖着不走,你就相当头疼。

记录证件:非常重要的一点。两个基本ID我会建议:护照,学生证,驾照,BCID,Carecard。如果将来要涉及到小额法庭裁决之类的纠纷的时候,这些证件能帮上很大的忙。

2。起草租房协议。

以政府租赁协议为基础,房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增减修改。但是基本方向是,合同应该是公平合理,签约时应向租客解释清楚是什么意思,而不应蒙混过关。像合同一般字体都是12,突然那个“一年租约起租”的字体就变成了6号字,这样的做法是不合适的。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一切的“诚信”都应该从这一纸合同开始,租客和房东都应该共同自觉遵守履行合同。

3.房东应尽量为租客提供和保持合理的居住环境。

租客入住前,应和租客一起做move-in inspection,房间厨房等都应打扫干净后交到租客手上。对于出租地下室的房东,更应该注意楼上的作息时间,不要影响到楼下租客的休息。
对于租客提出的各种维修,例如电器的不运作,管道电路等问题,都应尽快的维修解决。

4。房东如果要提前结束租约的话,也应按照法例给租客一个月的notice。

5。房东并不需要在租客搬出时,立即返还押金。房东有15天时间,在租客搬出后再返还押金。所以可以在租客搬出后再仔细看清房间有无严重破坏,然后再看如何处理押金。

6。不要以为问租客先要了12张post-dated的房租支票就万事ok了。这些post-dated支票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如果帐户里本来就没有钱,或者帐户持有人到银行申请一下stop payment,你一样拿不到钱。


另外押金和房租是两回事儿,如果你的租客跟你说,你已经有我半个月押金当房租了,所以最后一个月我就给你半个月房租吧,你可以拒绝。因为如果你提前返还了押金,很有可能你的租客走的时候就要给你留下个烂摊子。

最后,无论房东还是租客,大家在这里相聚总算缘分,大家都做好自己的分内的事儿,互帮互助,将心比心,这个华人社区就会更团结,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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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reedom_2008 于 2009-12-25 17:09 发表
Hi Lina,

你写的很好,但漏了几点:

A loadlord can only ask renter(s) to leave if:
1. The renter didn't pay rent on time, landload gives written notice and can kick them out after 10 days
2. The  ...
非常好的补充,很多我也不知道耶。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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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有过一次经验哦,就是那个领政府救助金的老外。欠了我一个月的房租,临走还偷了我一张captain bed和床垫。。。。我郁闷啊。。。不过这已经算不错了,起码安安稳稳的走了,没给我造成更大的破坏或者赖着不走,否则我头更大。。。 。。。从此立志,再不租给这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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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ng~~~~, to share this again with the ones who are looking for these info recently.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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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贴子能给刚来要找房的新同学一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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