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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专家解读:关于担保配偶移民 加拿大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  [打印本页]

作者: vicguy    时间: 2014-6-9 17:10     标题: 专家解读:关于担保配偶移民 加拿大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 

引用:

按:最近很多人咨询有关同居伴侣担保移民事宜,【嘉和国际】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在此作答。

如有其他移民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Mr. Quentin Hu。

什么是权宜婚姻(假结婚)?
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RPA)的宗旨是帮助家人在加拿大团聚。因而,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可以担保其配偶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但有些人利用权宜婚姻(假结婚),滥用加拿大移民法规定的家庭团聚的担保资格。权宜婚姻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



以上两种情况,婚姻关系通常在被担保人来加后不久就会解体。这必然削弱加拿大的移民制度,让真正的移民申请过程更加复杂。

什么是有条件的永久居留?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CIC)已经推出了修订的家庭团聚条例:配偶spouses,同居伴侣common-law或婚姻伴侣Conjugal,如果在递交团聚移民申请时,与担保人的婚姻关系在两年或两年以下,没有双方共同子女,在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资格后,必须与他们的担保人保持两年合法的同居关系。如果他们的关系在两年之内不复存在,被担保的配偶的PR身份可能被撤销。有条件的永久居留措施仅适用于2012年10月25日之后申请的案例。

除了需要满足两年的同居要求外,有条件的永久居留与正常的永久居留在永久居民的权利和福利方面并无不同。他们可以工作和学习,不需要任何工作许可或学习许可; 他们不用交国际学生费; 他们将拥有相同的医疗保险和社会福利,包括社会保障(或保障最低收入)。

不论分手原因,即使婚姻关系破裂,担保人仍有三年承诺的财务责任。

执法和处罚

由于实行有条件永久居留,未达到或未满足条件者,可能会面对特别调查。移民部通常会根据当时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随机调查。

该措施还提供了另外手段,增强对于诈骗婚姻的执法能力,如: 发出递解令, 将他们驱逐出加拿大。

特例:担保人去世

如果担保人在两年内亡故,条件可自动解除。移民部官员会根据证据做出决定,看是否在担保人去世前婚姻关系仍真实存在。

特例:虐待或疏忽

鉴于配偶在婚姻关系中的弱势地位,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被虐(如:身体,性,心理或财务)或疏忽(未提供生活必需品),则被担保人的移民的条件可以免除。

担保配偶来加拿大的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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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Quentin 胡 先生
加拿大资深持牌移民顾问
执业牌照 RCIC:R422431
嘉和国际咨询中心
Ayase International Consulting
QQ: 1318941988
Email:
Canhope50@gmail.com
手机:950 4034 9492 (中国)
手机:13718353868 (中国)
电话:1 250 999 7516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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