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实用信息] 加拿大新移民报税问答 (转载) [打印本页]
作者: Happysunday 时间: 2012-12-8 22:20 标题: 加拿大新移民报税问答 (转载)
加拿大新移民报税问答
问:为什么没有收入也一定要报税?
答:答案是肯定的, 因为如果不报税会直接影响到你的切身利益. 包括:
(1)得不到应得的GST 退税 ( 每人最高可得$216/年, 而没c收入的人士可能得到最高GST退税 ) .
(2)得不到孩子的牛奶金 (因为政府是以你今年的税额决定下一年的牛奶金数额 ).
(3)不能使现有的RRSP 限额及时up date.
(4)丢失将学费carry forward 到下一年的机会.
(5)当年的报税单是你申请家人来加的必要支持性文件
因此正如一句玩笑说的, Need money? File your taxes!
问:没有T4 SLIPE 怎么报税?
答:随着报税季节的临近, 人们也陆续收到了各种各样的T4表, 如T4, T4A, T4E等. 但有些家庭由于搬家等其他原因,没有收到或遗失了T4表.该如何报税呢? 首先要尽可能地联系以前的雇主, 要求重新寄一份COPY来; 如果公司倒闭没有发出T4,则将每次收到的工资条汇总, 分别将GROSS INCOME, CPP, EI, INCOME TAX 填入到相应的表格里.如果没有工资条, 就估计一个最准确的AMOUNT 和DEDUCTION. 等将来一旦找到确切的数据,给CCRA写信并填表TD1要求调整你的RETURN.
问:新移民第一次报税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以下几点请注意。在T1 General的第一页:(1)填写登陆时间;(2)在“ElectionsCanada”选择“No”;(3)每个家庭只有一人申请GST(任何一人)。在第四页:(1)退税的情况下,最好填写自己的银行账号(Line460,461,462);(2)有小孩者,选择Line463。以便税务局及时退款。(3)左下角一定要签名。Schedule1表的Line300及ON428表的Line5804必须重新计算。例如来加170天,则Line300计算为:$7,756x170/365=$3,612.38
问:2003后的年报税的要求与以往有何不同?
答:加拿大税务局每年都会作出相应变动,以适合物价指数的变动及整个财政的需要。重大变化如下:
1、RRSP:2002年$13,500;2003年$14,500;2004年$15,500;2005年$16,5002006年$18,000
2、增设MyAccount服务项目。有关个人报税的信息,均可以通过My Account的网站查询
(www.ccra-adrc.gc.ca/eservices/tax/i...unt/menu-e.html)
3、免税额提高,以适应物价增长。
4、雇员使用公司车辆,即被认为得到了应纳税的福利(taxable benefit),
无论是购买的或租赁的车辆。理由是:雇员在用车办公时也会为个人使用。该项福利的计算方法有比例计算法和公里数计算法。
5、RRSP(注册养老计划)/RRIF(注册年金计划)的持有人故去,其计划中的价值(按市价),则并入死者当年的收入一次性完税。但有例外。当RSP/RRIF转给子/孙,而且该子/孙在经济上依赖于死者,此种情况下RRSP/RRIF不用交税,而转为该子/孙的收入。如果该子/孙为残疾,则死者RRSP/RRIF转入子/孙的RRSP,无需立即交税。
6、慈善捐款的新要求,即捐款收据一定要有税号(tax shelter number)。
7、资本利得(Capital Gain)的延税范围扩大了。
原有规定:如果个人卖掉一家小型公司(eligible smallbusiness)的股份在200万元或以下,又用此款投入另一家小型公司。200万元中的增值部分(如:成本150万元,增值50万元),暂不缴税。
新规定:取消200元的限制,即任何金额均可以延税。同时将在投资的时间延长为120天。
8、股票期权(Stock Option)及资本损失(Capital Loss)
(1)当雇员在一家上市公司购买的股票期权低于该股票市面价值时,差额为其应纳税所得。
(2)当雇员将股票按高于市价出售后,差额为资本利得,只有50%的部分需要上税。
(3)当该股票价值损失时(Capital Loss),
不可以抵销个人当年的收入,只能抵销资本利得。
9、为争取配偶的经济资助而发生的合法费用(如:律师费),可以抵销个人的收入;为争取子女经济资助而发生的合法费用(适合单亲父母的情况)。这两种费用以往是不可以抵税的。
问:社会救济款需要报税吗?
答:需要报税-填入税表。有些收入容易被误解不报税,因为是不需要交税的收入,如社会救济款(social assistancepayments )。在加拿大的税务系统中,“报税”与“交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换言之,有的收入是non-taxableincome,但不需要报税,如牛奶金CCTB、每季度退回的GST;有的收入是non-taxableincome,但必须报税,举例如下:
(1)Workers' compensation,T5007表的box10
(2)social assistance payments,T5007表的 box11
(3)net federal supplements,T4A(OAS)表的box21
这三项分别填在T1 General 的 Line144,145,146,属于Total income及Netincome的内容,但同时在Line 250填入上述三项的合计数,作为应纳税收入的抵扣项。
问:如何避免税务局审查我的税表?
答:加拿大税务局每年都会选择一些税表作重点审查,而且相当有效。审查的原因有许多,如:例行公事;有人举报;自雇连年亏损;收支波动过大;所反映的税表与同行或同地区的平均情况相悖。无论如何,得到税务局的审查毕竟不是好事。一旦有问题,税务局会长期“关照”的。为了避免审查的风险,建议注意以下内容,以保安全。
(1)发出税表前,仔细先查各项内容是否填全,数字计算是否准确。有时漏填SIN或填错住址都会引起税务局进行详细的检查。
(2)填报所有的收入,无论工资收入、利息收入、分红等。这些信息税务局都会知道。
(3)避免连年报亏损。作为投资生意或自雇,在头一、二年亏损是比较正常的事。但长期亏损,可能就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税务局有警戒线(TRIGGER),对不同的行业在不同地区的经营、盈利水平都有统计。
(4)及时报税。有几种情况未及时报税:有些移民不知道报税是一种义务;有的误以为所在公司代扣税等于报税了;有的以为没有收入就不报税。税务局每年都要发出无数封信去提醒那些未报税的人士。如果得不到回音,税务局就会采取行动。不报税是违法的,重者可以坐牢。
(5)费用扣除要合理。所扣除的项目一定要与收入相关、合理。如果差旅费或娱乐费用过高,一定会引起税务局的注意。
(6)不要自欺欺人。有的人以为所得收入是现金或支票(未发T4A),税务局不知道,或者仅报一部分收入,这是一种侥幸心理。事实上,税务部门已经对一些行业高度重视:建筑行业、分销商、铺地毯的、直销/传销人员。举例:某商家在销售时对顾客说,若交现金,则免GST/PST。没想到,该顾客就是税务官员。结果可想而知。
(7)吸取教训。如果被税务局多次警告或曾被查出过问题,则在今后更需小心。
问:RRSP到二月底结束,。听朋友讲,买得越多越好,是这样吗?
答:上述理解不全面。“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egistered Retirement Saving Plan,简称RRSP)是一项由加国政府登记在册的个人退休供款计划,始于1957年。由于该计划有延税等多方面的好处,早已成为加国人长期投资的方法之一。现举例说明RRSP的正反面影响:刘先生今年35岁,年收入五万元,其可以购买RRSP的额度为:$50,000x 18% = $9,000(若收入$10万, 最多只能买RRSP $14,500)
优势:
(1)假设刘先生的收入适合30%的税率。不买RRSP需要交的税款约为:($50,000-$7,756)x30% =$12,673;若购买RRSP 则税款减为:($50,000-$7,756-$9,000)x30% =$9,973。两种选择税款税款相差$2,700元, 即RRSP$9,000 x 30%。
(2)若刘先生工作30年,至65岁退休时,在RRSP计划中已经积累本利约$30万元。这笔钱将成为晚年养老的重要来源;同时,30年中刘先生可以不付任何代价提前使用了延税款$81,000($2,7000x30年)。
(3)年轻时收入高,适用税率30%(假设)。晚年从RRSP中取款用,收入较少,适用税率亦低16%(假设)。那么,刘先生一生所少支付的税款约为:(30%-16%)x$9,000=$37,800
(4)刘先生有权从RRSP里取出钱去买房或读书,不用支付利息;
(5)用RRSP帐户里的钱进行投资;
(6)有权利随时从RRSP里取款,RRSP起到蓄水池的作用。
问题:
(1)虽然RRSP可以延税,但对于手里现金比较紧的家庭来讲,短期效果不好。仍以刘先生为例。若购买RRSP,则锁住$9,000元,只能使用$2,700元;若不买RRSP,交税后,手中则有$6,300元可以使用;(2)RRSP不可任意购买,如果超过上限,则会受到每月1%的罚款;
(3)RRSP是延税计划,换言之,RRSP里的钱尚未完税。万一刘先生66岁故去,其在RRSP里的$30万必须计入死者当年的收入交税,此时的边际税率(marginalrate)已经接近50%,即刘先生的30万仅有一半留给家人。
结论:RRSP是"双刃剑",要量力而行。RRSP只是个人或家庭理财的一部分,不宜买足。
问:我有房租收入,但不清楚什么费用可以抵销。能否详细介绍?
答: 可以。根据税法,以下内容均可作为收入的抵扣项,但一定将原始票据保留六年:
广告费Advertising
保险费Insurance
利息Interest
维修费Maintenance and repairs
管理费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fees
汽车费用Motor vehicle expenses
办公室费用Office exp
作者: ken 时间: 2012-12-9 01:25
整体内容还可以,这个是老帖子,不少内容还是有问题的,内容仅供参考。
作者: windyhan 时间: 2012-12-9 09:33
有个问题请教各位:如果用第1套自住房抵押贷款购买第2套投资房。那么这部分贷款利息可不可以抵第2套投资房的税?谢谢!
作者: freedom_2008 时间: 2012-12-9 10:11
知道如果是用房子做抵押的Line of Credit (LOC) 去投资(股票/证卷/投资房/。。。),利息可以抵税,但一定要有清楚时间记录,能证明借买关系,不好投资了以后再借。
但如是正常的房贷(Mortgage),不是LOC, 好像不可以。
作者: ken 时间: 2012-12-9 12:47
If you rent out the 2nd mortgage house,then you can claim first mortgage and 2nd mortgage interest for rental income.You can write off 100 percent of the interest you pay on up to $1.1 million of debt secured by your first and second homes and used to acquire or improve the properties. (That's a total of $1.1 million of debt, not $1.1 million on each home.) The rules that apply if you rent out the place.
作者: windyhan 时间: 2012-12-10 10:12
谢谢您。我是打算用LOC去做。但是有人告诉我,第1套房的利息只能算在第1套房上,不能抵消第2套投资的税。那样的话,只能把第1套自住房改成投资房才能抵消收入税。看来那种说法是错误的。引用:
原帖由 freedom_2008 于 2012-12-9 10:11 发表
知道如果是用房子做抵押的Line of Credit (LOC) 去投资(股票/证卷/投资房/。。。),利息可以抵税,但一定要有清楚时间记录,能证明借买关系,不好投资了以后再借。
但如是正常的房贷(Mortgage),不是LOC, 好 ...
作者: windyhan 时间: 2012-12-10 10:17
Thank you, Ken.
That means I can put renovation fee on that anytime as longer as the total is less than 1.1m?引用:
原帖由 ken 于 2012-12-9 12:47 发表
If you rent out the 2nd mortgage house,then you can claim first mortgage and 2nd mortgage interest for rental income.You can write off 100 percent of the interest you pay on up to $1.1 million of deb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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