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老妈厨房 于 2011-12-22 21:22 发表
回复6#,7#有关小费,公司网站说明:
有关小费:请各位酌情吧,不是硬性要求,更不是强求...
同时回复 7#
公司针对你12月8日对本公司提出的建议,我们已经采纳
原帖由 老妈厨房 于 2011-12-23 22:51 发表
2.按照BC省食品安全法规,所有食物运输过程必须在4摄氏度,所以当你收到餐品后根据自己需要是否加温后食用。
-如果是套餐的话,建议微波炉高火3-4分钟即可。
-如果是面食/米粉/米线类,只要将汤料加热至沸腾,放入面食/米粉/米线类即可食用。(我们特意采取干湿分开的包装)。
-如果是汤类/甜食类只要微波炉适当加温即可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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