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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帐户持有人去世后,应如何与银行交涉 [打印本页]

作者: linafeng    时间: 2011-5-29 22:38     标题: 帐户持有人去世后,应如何与银行交涉

这是一个大家很少提及的银行话题。我在银行工作了6年,这也是我第一次在这里写这个题目。希望能丰富大家的银行理财知识,并作为一个参考。
  
一般帐户持有人去世,有两种情况:有遗嘱和没有遗嘱。
  
有遗嘱的情况:
  
1。Executor(即遗嘱执行人,也可以同时是遗嘱受益人)必须通知银行帐户持有人的去世,并提供由律师公证的遗嘱原件,和死亡证明书(death certificate)。
  
2。银行会即时frozen去世人所有的个人账户及个人投资产品。联名账户
如果设立是”any one to sign”的话不受影响。
  
个人投资产品需要取现,包括registered and non-registered。RRSP,RESP,RRIF和TFSA间有些微的处理差别。
  
银行会取消去世人的个人信用卡。如果去世人是主卡人,而附属卡持卡人想继续持有信用卡的话,必须重新申请。
  
3。银行会要求excutor为去世人开设一个新的estate account,就是一个普通的支票账户,但是标明是Esteate of XXX,作为汇总所有财产的“总账户”。但是如果所有将来要汇总进来的财产数额很小的话,executor可以要求跳过这一步骤,直接将所有的财产汇总进去世人现有的个人账户内。
  
4。当所有的财产都套现汇总入这个estate account后,当Executor要求把钱全部取出按遗嘱分配,如果去世人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在其他银行的资产和个人物业)总额超过$25,000,银行会要求executor出示probate文件,也就一份由专门处理遗产和遗产纠纷的法律部门发出的文件。有这份文件后,银行才会放款。包括说像RRSP这些投资,去世人原本已经定好了beneficiary的,也要有这份probate后才能拿到钱。

在BC,申请probate的费用是:The fee is 1.4% of that portion of an estate in excess of $50,000 of value, and 0.6% for that portion of an estate valued between $25,000 and $50,000. For example, the probate and filing fees for an estate worth $250,000 are over $3,000.

  
没有遗嘱的情况:
  
1。家属或朋友可以通知银行帐户持有人去世,并提供死亡证明书。
  
2。去世人个人名下账户和投资产品会被frozen,联名账户如果设立是”any one to sign”的话不受影响。基本和上面的2一致。
  
3。必须要有probate文件,银行才会放款。但是由于没有遗嘱,如果涉及资产多,家庭成员有比较复杂,例如多个子女,离婚再婚的话,要划清谁拿多少,拿到这份probate文件的过程时间和费用自然要比有遗嘱的情况付出更多。


衍生出的几个题外话:
  
1。对于名下资产较多的人,花小小的时间和金钱到律师那里立个遗嘱是很重要的。一旦离世,亲人不但要沉痛的办理后事,还要花大量的时间跟银行周旋,办理放款,是很头痛的,银行里看到有1年多还没拿到钱的都有。
  
2。虽然根据上面的内容,大家好像会觉得不管什么账户,只要设立联名就好了嘛。“针是没有两头尖的”。这样做有它的好出,自然也会有它的坏处。
  
a. 一旦签了联名账户,又是设立了“any one to sign"的话,账户的任何一方持有人都有权对账户做任何的操作,包括清空账户。

b. 一旦签了联名账户,如果对方出现财务问题,例如破产或与配偶离婚,这个联名账户内的资金就会受到波及。还有我见过的,丈夫开车撞了人,被撞人提出诉讼赔偿,丈夫名下所有的财产包括与妻子联名的都受波及。

3。你可以assign一个或多个executor,但是无论你安排谁做,一定要事先告知他/她本人。不要到时候事情发生了,但是人家都不要做这个executor就麻烦了。另外executor是一份很不好做的工作,一旦出现在遗嘱里,他要处理的不单是和去世人的银行打交道,它包括的是处理去世人所有的财产并完成分配交接。这就包括了像要联系联络中介出售房产,与出租物业内的租客打交道,在财产受益人间周旋,等等。所以是一个非常耗体力和时间的工作,所以一般都是选至亲的家人朋友来做。

如果你是有钱人,家庭情况比较复杂,家人没有能力或者没有时间去做所有的这些工作的话,就像我们在电视剧里看到的,可以请一位律师作为你的executor办理并执行遗嘱。但是这种方法很贵,律师会是不会花时间给你挂牌卖房子的,即便他们做,那可是按分钟收费,要是拖上半年才结案,你这笔律师费不小。另外,如果律师比你还老,比你还走在前头的话,又或者律师楼关闭了,这工作的交接也是很难搞的。

如果不找律师,则另一种情况我们会比较推荐的是跟银行的wealth management的部门联系,也就是像BMO的Harris,TD的Waterhouse之类的部门吧,他们有专门处理estate account和管理遗产投资的专门人员,熟知个人遗产法律和会计问题,只是付合理的一笔固定费用,就可以帮客人从制定公证遗嘱到后续的财产集中(包括出售房产,如果楼市不好的话,还可以帮助安排暂时出租物业,等楼市好了以后再出售这样全面的服务),投资,分配,一条龙完成。一般银行的这项服务是针对予已年老或知道自己命不久已,又想安排自己后事的客户的,要求管理的minimum 资产(包括物业)是$500,000。如果你现在活蹦乱跳的,他们是不会帮你开始准备这么多文件的,因为他们是要等开始执行遗嘱的时候,也就是你已经去世的时候,才能开始charge客人的。


律师是按时间算钱的这个我们都比较熟悉。银行里面的话,我不熟悉其它银行的操作,所以仅对BMO提供的服务收费作介绍。BMO的这个服务收费是根据这个estate account要处理的总遗产数的百分比和case的复杂程度固定收费的,跟律师不一样,所以不存在有拖的时间越长,就能收更多的钱的情况。这种收费情况下,应该来说银行还是有一定的办事效率的,因为收费一旦固定了,银行人手也就这么多,能尽快做好一个case,才能腾出手来接待其它的客户。

4。遗嘱一旦设立,要让executor和遗产受益人知道遗嘱的location。银行要看的是原件,不是复印件。千万不要丢失了,或找不着。在银行里我就处理过这样的情况,找不着原件了,就跟“没有遗嘱”是一样的处理方式了。


5。遗嘱执行人Executor可以选择拒绝接受这份工作指派,但是必须立即向法院或律师提出拒绝接受的申请。一但这个遗嘱执行人touch了任何一项与去世人遗嘱相关的工作,比如到银行提供了死亡证明书,或者帮去世人的账户付了一次帐单等等,他就要将这份工作做到底,不能再推辞了。所以要不就不做,一碰了就不要推说工作忙压力大,没时间去弄了,这时候是不能再转托第二个人继续执行遗嘱的了。

6。executor的人选不能固定说谁是“最好”的,完全看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而定。利弊我在上文中都有详细说明,读者可以自己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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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a Feng 冯莉娜
Financial Services Manager
Bank of Montreal
Tel:(250)405-2181   
lina.feng@bmo.com
作者: EDY    时间: 2011-6-6 16:22     标题: 非常好的帖子!支持!



”...花小小的时间和金钱到律师那里立个遗嘱是很重要的..."

Probate fees are charged based on gross value.

For the portion of the gross value over $25,000 up to$50,000
$6per $1,000 or portion (0.6%)


For the portion of the gross value over $50,000
$14 per $1,000 or portion (1.4%)

作者: akid    时间: 2011-6-11 10: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irate_Captain    时间: 2011-7-23 08:05

其他的都对,就是有一点我更正以下。

Executor最好的人选并不是律师或者银行的人,他们通常还会用遗产中的一部分给自己开一个作Executor的工资,数目基本他自己顶,托的时间越久钱赚的越多,至于你的受益人(老婆孩子)什么时候拿到钱,他基本不在乎。

Executor最好的人选,就是受益人自己(老婆/孩子), 不用担心语言问题, 具体是还是可以请律师, 但是不用受他的气,因为权利不再他那。
作者: Pirate_Captain    时间: 2011-7-23 08:08

当然,联名更好, 连probate费用都省了。
作者: akid    时间: 2012-1-5 22: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inafeng    时间: 2012-1-8 10:15

引用:
原帖由 Pirate_Captain 于 2011-7-23 07:05 发表
其他的都对,就是有一点我更正以下。

Executor最好的人选并不是律师或者银行的人,他们通常还会用遗产中的一部分给自己开一个作Executor的工资,数目基本他自己顶,托的时间越久钱赚的越多,至于你的受益人(老婆 ...
恩,您说的这点我也补充一下,银行的收费是以需要管理的遗产总数的固定百分比为标准的,时间处理的长短并不影响收费。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只接受遗产总值至少$50万以上的案例的原因吧。而律师的收费则是真正以时间长短计算的,甚至会精确到每一个传真,复印文件,等等的细则费用。哪怕处理的遗产总值只有$5万,只要拖的时间够长,这笔费用也不见得会小。

在银行工作的这些年,我想我也处理了近乎百个去世客户的file了,当然这些都是小case了,账户余额都没有达到要找Harris的程度,这些客户的遗嘱执行人都是配偶,子女或朋友邻居,没听说过哪个人觉得这份差事好做的。

我觉得这个遗嘱和遗嘱执行人的问题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衡量标准去说你到底是需要还是不需要,就是时间和金钱,就看你耗得起哪一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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