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唐福珍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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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lan
时间:
2009-12-3 20:59
标题:
唐福珍 事件
2009年11月13日早晨,在
成都
市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办金华村发生一起恶性“拆迁”事件,47岁的女主人
唐福珍
以死相争未能阻止政府组织的破拆队伍,最后“自焚”楼顶天台,烧得面目全非、命悬一线。数人被拘,数人受伤住院,政府部门定性为暴力抗法,被拆户控诉政府暴力“拆迁”,很多媒体发表说:究竟孰是孰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生命在这里被漠视,法律在这里被践踏,本应预见的流血事件却在政府官员的现场指挥下发生了。
女主人以命相争 自焚楼顶天台 “你们退下,我们可以坐下来商量,否则我就要自焚了!”初冬的晨曦中,
唐福珍
身穿睡袍,站在三层楼顶阁楼的天台上,身后的
国旗
在轻风中飘动,只见她一次次举起油桶,把汽油浇在身上,一边不停地用喇叭向下喊话。
这是一座三层楼房,坚实的结构,漂亮的外部装修,显示出房主人倾注的心血。楼下,机器轰鸣,正在破拆;楼前,无数消防、公安官兵严阵以待,不远处停放着救护车,医护人员也做好了准备。三层楼顶平台上人头攒动,不时有戴钢盔的人出现,接着有浓烟火光冒起,还传来鞭炮的噼啪声。
“唐姐,你要冷静!不要与政府作对,你现在下来还来得及。”楼下,有人在向唐福珍喊话。
十几分钟后,另外有人爬上了阁楼,似乎要制止她的行为,瞬间,惨烈的一幕出现了,那位妇女变成一个通红的火人,在高高的楼顶上跳动、挣扎。
唐福珍被严重烧伤,属于重三度烧伤和吸入式烧伤,已行气管切开术,住在成都军区总医院烧伤科重症监护室,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医院的病危通知书诊断为:特重度烧伤(总面积90%,深三度烧伤面积30%);烧伤休克;重度吸入性烧伤。
自焚16天后死亡 据唐福珍妹妹唐福英介绍,自从2009年11月13日发生自焚事件后,唐福珍病房(重症监护室)日夜有4名治保人员监守,亲人都见不到唐福珍。
11月29日下午,她侧面听说三姐唐福珍病危,晚上七点钟左右,唐福英匆忙赶到
成都
军区总医院,看到楼下大批警察站着,四楼烧伤科门口也有多位统一身着制服的治保人员守卫,她被天回镇派出所曾所长挡在门外,而后唐的丈夫
胡昌明
和儿子在政府官员和警察的陪同下来到病房,见唐福珍最后一面。
另据唐福珍的一位亲戚称:当晚9时许,其看见金牛区副区长、天回街道办书记等来到医院,当时楼下有10多辆警车,许多警察和治保人员、城管人员在现场维持秩序。
亲属强烈要求政府把羁押在看守所的唐福珍的其他亲属带来,以期见唐最后一面,但未得到允许。
2009年11月29日晚11时许,医院宣布唐福珍死亡。
唐福珍 社会反映
见证人说 她万般无奈才“自焚”的
唐福珍自焚现场图片
唐福珍的邻居邓尤德说,我听到
唐福珍
一遍遍喊话,看到她两次朝自己身上浇汽油,想以死来阻止那些人进攻,但那些人完全不理会,他们锯开三楼防盗门,头戴钢盔,手持棍棒,冲上三楼楼顶,唐家的人都躲在楼顶平台上,吼叫声、打斗声、妇女孩子的哭叫声混成一片,站在阁楼上的唐福珍情绪很激动,再次把油桶举过头顶,将剩下的汽油全部浇在身上,她是万般无奈才“自焚”的。
魏交是唐福珍的外甥媳妇,她说:“当时我们一家人老少十几口都退到三楼平台上,我抱着一岁的娃娃不停游走,一群头戴钢盔、手持盾牌棍棒的人冲了上来,他们见人就打,从怀中夺走了我的孩子,又朝我踢了几脚。”
据唐福珍的丈夫胡昌明说,这次事件中胡家有四位亲人受伤住院,其中两人伤情严重,住在重症监护室,七人被公安人员带走,未给法律文书,至今下落不明。这七人当时都被打了,经过多方打听,只知道他们没有被羁押在看守所,而是被囚禁在旅馆。
暴力拆迁还是暴力抗法?
官方:扔燃烧瓶暴力抗法
2009年11月27日出现在人民网地方频道的一则官方通报称,今年4月13日,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就曾依法对胡昌明违法建筑实施拆除,“胡昌明、唐福珍纠集其亲属采取投掷汽油瓶和向执法人员泼洒汽油等方式暴力抗法,致使依法拆除行动被迫取消。”
11月13日拆迁时,外出的胡昌明仍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其妻唐福珍纠集家人及亲戚10余人在违法建筑楼顶平台,再次采取向执法人员投掷砖头、石块、汽油瓶及点燃汽油等方式阻挠。
家属:见人就打暴力拆迁
唐福珍的三哥唐福明对此提出了质疑,在接受采访时他说:“为什么(选择)凌晨的时候来拆迁?”据他介绍,11月13日凌晨5时左右,大批拆迁人员赶到楼下,将整个楼围住并开始砸门冲进楼里,“都是穿迷彩服的,有的拿着盾牌,有的拿着钢管,不分男女老少,见人就打”,“我的一个侄女,抱着一个小孩子,也被打倒在地”。
按照他的说法,住在楼里的妹妹和亲友们是在打斗过程中被逼到三楼平台上去的。而此时,穿着睡衣的唐福珍也站到平台上,手里拿着汽油瓶。
官方:试图救人受阻
官方通报中称,唐福珍等人从楼顶投掷了上百瓶燃烧的汽油瓶,向楼下泼洒了大量汽油并纵火,10多名执法人员被打伤、烧伤。在此过程中,执法人员一直竭力劝说唐福珍等人停止暴力抗法行为。
唐福珍自焚现场图片
“在相持了近三小时后,唐福珍忽然情绪失控,向自己身上倾倒汽油并用自备打火机点燃。消防队员立即用泡沫水枪喷洒灭火,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迅速搭梯攀登救人,唐福珍身上的火随即被扑灭。在此过程中,位于楼顶的唐福珍的儿子及其大哥唐福成,仍不断向执法人员投掷石块和自制燃烧瓶并推掀梯子,一度使登顶的竹梯垮塌,救援受阻,上楼执法人员被打伤。”
家属:看到人倒下才抢救
唐福明则表示,在双方对峙的过程中,“我的妹妹还对着楼下喊话,说只要他们撤人就可以坐下来谈”,他说当时唐福珍往身上倒了两次汽油,下面的人没有试图阻止,还回话要求其“不要与政府作对,你现在下来还来得及。”
在他看来,妹妹唐福珍正是因为“看到亲友被打得很惨”才最终毅然选择点燃身上的汽油的。“(自焚后)她曾经醒过来一会,就问(身边的亲友)大哥死了没有,大姐怎么样了”。
唐福明认为妹妹自焚时执法人员不作为,“是在(妹妹)倒下后,才上去抢救的”,唐福明说。
网民质疑
(一)拆迁方采取的强拆手段过于简单和暴力。
首先切断公民的电话和电源,其次未亮明身份强行进入民居,在女主人先行退出,再商量的要求下,仍然置之不理,不顾后果,并用钢管、木棒追打其亲属,用工具破坏公民的私人财产。
(二)在阻止女主人自焚方面,没尽到该尽的责任。
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是写进了法律的,女主人三次向身体倒汽油,会产生的严重后果是可以预见的,期间时间长达20分钟,但没人理会,等到引火自焚之后才行扑灭,这是有关部门学习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效果?不将人逼到绝路,女主人会不顾一切引火自焚,没这逻辑!
(三)激化矛盾
从上面的情况,可以推断,矛盾的激化是引起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拆迁方一系列不规范、暴力的手段是激化矛盾的根本原因,这矛盾毕竟是人民内部矛盾,唐福珍及其亲属毕竟是守法的照章纳税的公民,矛盾还不是敌我矛盾的范畴。
(四)拆迁方的劝说词加大了自焚的可能
“你这是违法犯罪,现在下来还来得及”!什么叫违法犯罪,拆迁方就可以定义了吗?现在下来还来得及,来得及什么?她绑架了人?她犯了罪?现在下来是属于犯罪中止?很可笑很无知的语言,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公民的人身财产不受侵犯,中央三令五申要以人为本,想老百姓之所想,急老百姓之所急。
(五)善后处理缺乏人性。
自焚之后,在唐福珍重症监护室门口安排了保安人员,禁止唐的亲属接近;而受轻伤的唐的大哥经过处理后,便任由其在急救室不管,经过家属的要求,才勉强用了些药,之后又没理会;其他受伤的家属在医院简单包扎之后便被转移,家属的见面和了解转移地址的要求都被拒绝,到现在已经是第四天了。
成都通报称所拆房屋确系违建,指挥人员处理不力,多人暴力抗法被刑拘
(六)最新消息
成都拆迁现场一女子唐福珍自焚,现场指挥的有关人员判断不当、处理不力,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已被停职接受调查。
昨晚10时,成都市金牛区通报了金牛区“11·13”拆迁户自焚事件初步调查情况,并公布了现场三组视频资料。通报表示,若发现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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