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4天被骗7万 留加中国女生掉进“同胞”连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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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lan
时间:
2009-6-5 22:42
标题:
4天被骗7万 留加中国女生掉进“同胞”连环陷阱
上海侨报 2009-06-05
加拿大东西两岸的大多伦多地区和大温哥华地区,近两个月来发生多起华裔人士遭电话勒索或行骗案件。女留学生小周是其中一名受害者。4天时间,几通电话,她被骗去了全部积蓄,还欠了一屁股债。
上钩:“恭喜你中了15万美元”
对于留学温哥华的女生小周来说,这场难以醒过来的噩梦,是从一个陌生电话开始的。
“我是来自香港创新公司的陆谊。恭喜您抽中了我们回馈会员的二等奖,奖金是15万美元。”
刚接到电话,小周自然不信,在国内自己也没少看警讯啊。可电话那头的声音听起来很亲切,“大家都是温哥华的华人,还是老乡,这是我的私人电话,多联系吧。”
聊着聊着,陆把电话转回公司,一个自称江涛的主任跟她通了话:“15万美元不是笔小数目。你也知道,现在洗黑钱泛滥,要交2%的保证金给银行才行,也就是3800加元。”
一来二去,小周渐渐相信了这群“同胞”,于是把这笔钱寄了出去。十分钟后,江涛给小周回电话说款项已收到,不过由于当时已经下午6点,超过划账时间,要等明天再说。
此时,被洗了脑的小周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就是一条已经上钩的大鱼。
套牢:“垫付”4000加元 账户里真有奖金
15万美元当然不会自动到账。第二天,小周等来的,是江涛的电话:
“我们比对了资料,你既不是会员,也没有参加过活动,按理没有资格拿奖。要交8000美元成为会员才行。”
一听这个,小周急了:“我是学生,账号上已经没钱了,求求你想个办法,别让我的3800加元打水漂啊!”
一小时后,江涛回电说,公司有个学生方案,只要小周交4000加元办理临时会员证就可以领奖,等拿到钱后,公司会原数退还。
“这是临时的,4000加元退回给你之后,就不能享有会员的资格和福利。”江涛的强调反倒加深了小周的信任。于是,她到处借钱,凑了4000加元,汇了过去。
当然,又过了公司规定的划账时间,不过,这一次,江涛给了小周一个以她名字开户的账号和密码。小周一查,的确有存款15万美元的银行账户信息。
这下,她算是彻底被套牢了。
威胁:“再给5700加元,否则就抓你去坐牢”
第二天,欣喜不已的小周突然接到了一个晴天霹雳似的电话:“我是公司科长罗艺,江涛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已经被抓,你也被卷入案子里,因为你曾让他帮忙垫款。”
罗艺快速的语气里透着凶狠,小周心里一沉:“钱拿不到,还要吃官司?”
罗艺换了种更寒冷的语气说,学生会员方案已被取消了,唯一的办法就是以普通会员资格领取奖项。经过公司会计师的计算,她还应补上5700加元。
“你要是不给钱,这事不了结,你会被联邦调查局抓回香港坐牢。”罗艺的威胁让小周惊恐不已,由于不懂法律,她又筹了4000加元汇过去。还差1700加元,但她已竭尽所能。
罗说虽然钱没有筹全,但看在小周诚心的份上,网开一面,可以再帮小周重新申请学生方案。如果申请成功,小周就不用把剩余的1700加元交上,否则,还得补交1700加元。
此时,小周算是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
醒悟:自愿给钱,警方不会干涉
事情越来越蹊跷。第四天,小周又拨通了陆谊的电话,陆说不知道为什么就小周一个人没拿到款,但她可以通过香港创新公司的官方网站查询中奖记录,可那个网页根本打不开。
幡然醒悟的小周此时才想起报警,结果却给了她更沉重的打击。警方说这个诈骗案属于民事案件,没有触犯刑法,警方不会干涉。
“你实在要想告他们,可以去找律师。不过就算开庭审理也是一样。这就像一个合同,对方问你要钱,不管用什么欺骗手段,只要没有逼迫,你给了就是自愿。这就成了你们的私事。”警察的话犹如冬天里的一大瓢凉水,把小周从里到外浇了个冰凉。
4天时间,3次汇款,11800加元,近7万元人民币,一年的学费打了水漂,还倒欠了一屁股债。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新闻背景:2月内600余起报案 北美华人屡遭勒索诈骗
自今年4月中旬起,北美各大城市发生多起华裔人士遭电话勒索或行骗案件。温哥华市警方发言人霍顿证实,近日陆续接到多宗华裔商号报警,指收到恐吓勒索来电,要挟交付金钱,来电者都是讲华语的男子。据不完全统计,全北美各地警方共接获600多起类似报案。
目前,加拿大警方正全力追查勒索行骗电话源头。东岸多伦多警队华裔小区情报组主管苗延建探长表示,已证实歹徒是在加国境外拨电勒索,知会国际刑警协助追凶。
苗延建透露,直至目前为止,知道一位华商通过一家汇款公司汇出高达5位数的钱款。他呼吁其他付了钱但没有报警的华商立刻与警方联络。
加警方提示,接到这类电话的市民不要害怕,因为骗徒基本上不认识事主,迄今为止也没有事主受伤害。不过,一旦骗徒说出事主详细数据,例如住址或驾驶的车型,警方担心匪徒正监视事主。
作者:
smith
时间:
2009-6-6 01:27
Too good to be true!
作者:
Jovanna
时间:
2009-6-6 13:35
err... thats kinda dump...
作者:
haha9197
时间:
2009-6-6 17:09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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