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底,中国一家A进出口公司,接到意大利B公司的浮法平板玻璃询价。数量20万平米。08年底完成交货,价格为含保险在内的欧洲基本港交货价。当时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为7.4:1;欧元兑美元汇率是1:1.48-1.50;石油价格100美元/每桶。
中国A公司以欧元报出了价格。意大利B公司不同意,坚持美元报价。中国A公司考虑到人民币升值的系数,以汇率6.9:1核算成本,报出价格为:欧洲基本港含保险交货价USD6.2/M2.这个报价在当时是很高的了。于是意大利B公司又到其他中国公司询价,得到欧洲基本港含保险交货价USD5.5/M2.然后该意大利B公司又拿其他公司的报价向中国A公司压价。经过近2个月的函电往来,最后中国A公司与意大利B公司于08年元月低签订合同。合同单价为USD5.8/M2 CIF EURO MAIN PORT.合同总量为20万平方米浮法平板玻璃,合同总额为1,160,000美元,合同期限,从2008年2月初,到2008年低,合同有效期到2009年3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