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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父母打孩子将被起诉 加拿大拟立法严禁体罚孩子 [打印本页]

作者: Ailan    时间: 2008-6-22 23:02     标题: 父母打孩子将被起诉 加拿大拟立法严禁体罚孩子



  2008-06-22
联邦参议院通过一项新提案,父母打孩子屁股将会被起诉。有关方面对此表示,这是使对父母打孩子罚款的做法成为法律条文,所迈出的关键性的第一步。

日前在联邦参议院,一项针对父母打孩子屁股将会被起诉的提案得以通过最后一读。

这项提案的起草人和发起者是联邦参议员帕耶特(CelineHervieux-Payette),她就此解释说,该提案传达出这样一个信号,就是以重复的方式使用暴力,不再受到保护,但也不意味着任何人碰了自己孩子胳膊一下,就被逮捕。该提案旨在禁止父母对他们的孩子“使用暴力”,除非在“限定的情况”(limitedcircumstances)下例外,但没有特别指明何为“限定的情况”。

现在联邦刑法(the Criminal Code)第43条规定,如果作为一种教化手段,父母和教育工作者可以使用体罚(corporalpunishment)。目的在于要推翻刑法第43条规定的上述提案,4年前在联邦参议院已经提出过一回。这次参议院通过之后,联邦自由党国会议员杰宁斯(MarleneJennings)准备将该议案提交联邦众议院,因为只有在联邦众议院获得通过,才能使之成为法律。一旦形成法律,对孩子“体罚”将失去托词,尤其是经常发生或特别严重者,会影响到对孩子的照顾资格。

联邦司法部长尼考尔逊(Rob Nicholson)的秘书埃克(DarrenEke)日前表示,保守党联邦政府倾向于对该提案进行“自由投票”(freevote)。他说当众议院今年秋季对该提案进行考虑的时候,预期会发生争论,因为这事关国会每个成员对该提案进行表态,明确支持或反对的立场。

据悉,在联邦参议院批准上述提案之前,参议院曾举行了为期3天的委员会聆讯。在其聆讯阶段,刑事辩护律师和加拿大律师协会反对该提案,认为它可能对父母、教师和保姆带来犯罪判决。

加拿大儿童、青年与法律基金会支持上述提案,明确儿童应该具有与父母同样的身体免受暴力侵害的权利。

也有儿科专家指出,打孩子屁股除了不利于孩子良好性格的塑造外,如果打的位置不对,还很容易造成孩子肾周围血肿,甚至肾出血。

联邦保守党国会议员克拉姆泊(Daryl Kramp)则认为,在教育子女方面,其实父母能够自己作出最好的决定,而他称自己就是一个“传统主义者”。

尽管上述提案是由联邦自由党国会议员提出来的,但在本党内也有不同声音。该党国会议员兼督导员瑞德蔓(Karen Redman)就公开表达自己的“矛盾心情”,一方面表示对保护儿童免受体罚的理解,另一方面则认为有时候打孩子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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