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C-51法案不尊重传统中医 中医业界联盟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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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lan
时间:
2008-6-1 18:52
标题:
C-51法案不尊重传统中医 中医业界联盟反对
2008-05-31 环球华报
中医业界结社反C-51法案
【环球华报 记者 黄运荣报道】]4月30日在国会进入二读阶段的联邦《食品与药物法案》(Food and DrugAct)修订案C-51号法案,近日引起业界和小区越来越大的反响。部分来自中医业界及社区的人士,日前成立“反对C-51号法案联盟”,希望表达他们对法案的不满,并保障公众健康及消费者权益。
中医业界组团反对修订案
该联盟成员包括医师、教育工作者、商户、从业人员和普通民众。发起人有,卑诗省注册中医针灸师公会会长李永州、加拿大中医针灸师总会会长于存海、加拿大心灵与疗愈研究院院长邱丽莲、温哥华国际中医学院院长吕聪明、中医药专业商会李道志、艺海参茸药业集团罗永光等。该联盟将于周四(30日)上午11时召开记者会,并发表联合声明。
他们在联合声明中表示,不能接受法例对传统中药的不信任、不尊重和不公对待。并指,“C-51号法案漠视中药,并且把传统中药、草药食品和天然健康食品与西药归入同一类别,被视作潜在性危险物。此举完全漠视传统中医、拥有长久历史实践的中药对人类健康的贡献。”
七大理由反对修订案
声明指,联盟反对C-51号法案的理由包括,一、它把天然健康食品、传统中医药和补品食材与西药放在同一类别规管;二、天然健康食品、传统中医药和补品食材将可能需要接受专门管理西药用的临床测试;三、它更改了“销售”的定义,令个人送给朋友、家长给与子女有治疗功效的食品也同样可被起诉;四、一些现时能在市面上出售的传统中医药和补品食材将可能成为违禁品;五、它给与政府无约束的权力;六、它剥夺了中医业界向法院申诉的公民权利;七、它反映出政府对天然健康食品、传统中医药和补品食材的敌视态度。
卫生部长指有人误解法案
5月15日,联邦卫生部长甘礼明(Tony Clement)在中文报章上拟文,指有些人误解政府对天然健康产品采取的态度和C-51号法案。他说,“很不幸,有些人不但对事情一知半解,还张扬地传播假消息,令天然健康产品的用户无辜的吃了惊。”
甘礼明表示,C-51号法案不是要针对天然健康产品,它的管理范围也包括药物、医学仪器、细胞、人体组织及器官、疫苗以及兽医用的药物。他指出,现有的食品及药物法在过去五十年从没有更新过。
卫生部长还批评道,“别有用心的人在散布谣言,声称这法案将减少大众购买维生素及草药产品的选择。发出这些谣言是不道德的。”他保证,当现有的食品及药物法经修改以后,市面上健康食品的数量和种类将会继续增加,健康产品业也会相应受益,而普罗大众将更有信心购买到崭新,安全和有效的健康产品。
有经营者出面挺法案
而在华埠经营中药业超过30年的振兴华埠委员会主席霍启恩,日前也在多个场合发表对C-51号法案的看法。
他说,自己担任政府的中医药顾问已有11年,父子两代在华埠经营中医药业,他细读了45页的C-51号法案文件,觉得该文件的用词比较专业,是需要详细研究才能了解其意思。
他指,现行的食物与药物条例沿用超过50年,当年立例时一些绝症现时可能成为普通病症,政府是有必要检讨条例保障消费者与业界。他认为法案的动机没有问题,亦乐见任何法案对大众有更多保障。
业界不认同政府解释
不过,不少中医业界人士并不认同卫生部长的解释。加拿大心灵与疗愈研究院院长邱丽莲表示,卫生部长说C-51号法案不会改变现时加拿大规管天然健康产品的方式,而是为了辅助和支持现有的天然健康产品政策。但她认为事实上该法案并不支持现行之天然健康产品政策。C-51号法案坚持将天然健康产品纳入西药类别,忽略天然健康产品与西药天差地别的不同。
邱丽莲说,在2004年1月推行的天然健康产品法例是经过多年的咨询而制定的,依据物品的性质,在食物和药物类别以外另设天然健康产品类别(包括传统中医药及食补),这个类别的规管比食品类别更严,但却没有规管西药类别般严格。
C-51号法案清楚写明,天然健康产品将会与药物一同放入名为“治疗性产品”的类别。此举明显漠视天然健康产品、传统中药和食补食材与西药性质上的分别。
希望中医得到尊重
邱丽莲介绍说,C-51号法案规管的天然健康产品(Natural Health Products)包括:维他命和矿物质(Vitaminsand minerals)、草药及相关补品、食品(Herbal remedies)、顺势疗法(Homeopathicmedicines)、传统医药如传统中医药、益生菌(Probiotics)及其它产品如氨基酸(amino acids)和必需脂肪酸(essential fatty acids)。
该联盟认为,现时的C-51号法案是具诋毁性和不能接受的,政府的法案必须尊重中医、传统中医药和补品食材和天然健康食品,并且与西药和食品分别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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