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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红十字会,你确定这是“国际惯例”么?(zt) [打印本页]

作者: Ailan    时间: 2008-5-25 00:29     标题: 中国红十字会,你确定这是“国际惯例”么?(zt)

今天下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新闻发言人王平在回答对于中国红十字会管理费的异议时,有理有据地指出:“红十字运动是目前在全球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的一个国际性组织。…… 2003年时,联合会第14届大会,项目支持费确定不高于6.5%,我想强调这是一个国际性惯例。”



根据媒体报道的数字,中国红十字会声称的管理费实际收取比例约为5%,有的情况下还很慷慨地予以减免。无论是和这个6.5%相比,还是和国外慈善基金会往往高达10%的管理费相比,多乎哉不多也。
但是,疑虑丝毫都没有消除。大家都知道,红十字会是一个一百多年前由个人开创的独立社会救助团体,红十字会的标志“是一种保护性标志,其中不含任何政治、宗教、哲学等各种意义”。按照中国红会也认可的国际红十字会七项准则,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红十字会应该是一个纯粹以人为本,不依附于任何包括政府在内政治势力的独立机构,这里,包括政治上的中立、经济上的独立、人员上的独立。
但是,和几乎一切事情一样,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按照国际惯例,各国红会都是奉行国际红会基本原则,法律上遵守各国既有的社会团体暨基金管理条例即可;但中国有一个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会官方网站自己的介绍中,就有一个很符合国情的词语组合:“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国务院领导联系。”原来,美国红十字会通过美国国务院领导联系?日本红十字会通过日本内阁领导联系?中国红会地位如此崇高,汶川灾民与有荣焉。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1996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参照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国红十字会招聘,堂皇列入国家公务员名单。比如我们看到的一个中共中央人事部通知:“根据《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计划采取跨部门调剂办法从成绩合格人员中录用1名公务员。一、招考职位:赈济救护部科员…… 二、  报名条件: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再比如我们看到的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去年底发布的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知:“中组部、人事部今日通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10月23日至11月2日将进行报名,公共科目笔试将于12月9日举行,今年共有139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点击查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再再比如我们看到的一个“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岗位信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信息:职位名称:组织青少年处副主任科员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
这个,难道也是红十字会的“国际惯例”么?
一个独立运行的、并无其他企业或者国家资源可以借用的社会团体,当然有着相当可观的运作成本;尽管有着数量庞大的志愿人员,但天要落雨、人要吃饭,西方国家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团体运作成本,毕竟十倍乃至数十倍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总无法要求红十字会的固定工作人员工资远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或者要求运输、医院等合作方面收取远低于正常的费用。何况,这还是一个“由国务院领导联系”的、吃着国家财政的、戴着官帽的、政基不分的、甚至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还没有透明的捐款流向和财务报表的,“社会救助团体”?
王平发言人,您真的确定“这是一个国际性惯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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