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价值的内涵及认知
书法作为传统艺术,具有认识、教育、审美、娱乐的功能,研究和认知其内涵,是当前书法界在文化认识上的一种自觉。纵观书法艺术几千年的传承与演变,结合当前书法的社会实践,我认为书法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书法的社会价值。书法以汉字语言的特殊形式承载着历史,已成为中华民族的血脉,是国粹、国书。书法艺术源远流长,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独特的凝聚力和感染力,在提升国家文化的软实力方面,尤其在配合国家大外交、大外宣战略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书法的思想价值。书法艺术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思想宝库。书法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内涵,不同的精神追求,所谓晋取韵、唐取法、宋取态,它们通过曲折的线条与形质表现着内在的思想与审美观念。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以及美学思想都能在笔墨间反映出来。
书法的学术价值。中国书法在漫长的历史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而完整的学术体系。“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文心雕龙·体性》)儒、释、道的思想精髓都贯穿于书法艺术之中,并且相互渗透。书法艺术史本身就是一部中国传统的思想史。书法理论的形成与学术成果的反哺作用,对书法艺术的完善与本体的发展是相辅相承的。
书法的艺术价值。法国前总统希拉科曾说,书法是艺中之艺。从某种意义上理解书法是各门艺术的源头和基础。毕加索曾说,如果我生在中国,我肯定是一位书法家而不是画家。从书法史上看,每一位书法大师和巨匠作品的背后,都能够看到哲学之思维,人文的精神和独到的审美追求。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中庸之美、和谐之美,渗透于纸墨之间,体现在线条里。当下,随着书法在实用功能上的退位,书法的艺术价值更凸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