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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移时如何申报
一些父母在买房时计划將来子女长大时继承,但据加拿大税法规定,在出让房子时,是要付房产增值税。一些父母可能就想到以低价將房子“卖”给子女,从而省下一大笔资本增值税。由会计师朱晓阳提供的案例分析中能给有此想法的父母们提个醒,以免遭受到更大的损失。
G夫妇在同一年间將两栋房子各以$1 “卖”给了他们的两个儿子,这一年两个儿子都满了18 岁。 G先生名义上以$1出让房子是为了免掉房子的“增值税”,但在报了这一年的税以后,G夫妇就收到了税务局的来信, 要他们为十八万多元的资本增值付税。
G夫妇不想多付如此多的税款,所以上诉到法庭。 在法庭上, G先生提供的理由是:当初买这两栋房子的目的就是为了给两个儿子, 只是当时他们的年龄太小, 所以用父母的名义买下来 现在他们都已成年, 因此办一下过户手续; 在这些年间, 两个儿子一直是各住一栋房,G夫妇有自住屋, 两个儿子也一直认为房子是给他们买的。G夫妇还找来了证人证明他们说的都是真的。法官相信他们的陈述,也感受到了这个家庭的亲密无间的关係,但是这些都不是可以免税的理由。
朱晓阳解释,不管是將房子卖给子女,还是送给子女也好,在这里实质是一个资产转移的问题。根据加拿大税法的规定,当资产转移给除配偶以外的亲人时,无论是以很高的价格还是很低的价格,或者是以赠送的方式,都將被认为是以市场价格出让。如果这个市场价格高於当初的成本价,就会有资本增值,出让资产的一方就要为此付资本增值税。
朱晓阳指出,G夫妇虽然是以1元钱出让房子,但税务局根据市场价格评估这两栋房子的市价各为318,000元和220,000元。而他们当初买房时的成本价分別为158,387元 和130,000元, 这样两栋房子共有资本增值249,613元, 其中的75%(这是当年的税率,自2000年10月18日起降为50%), 也就是$187,210为应纳税收入。刘先生夫妇应该將这个数目申报於他们的税表中, 然后计算出应交税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