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赠者应该有知的权利---活人与死人之间
修佛者的建議 :
正死位中,意识虽已断灭;然於息脉甫断,初死之时,意识其实尚未全断,尚非是佛法
中所言之正死位也;随其一生所造善业差别,在息脉俱断之后,令其意识在色身中之继
续存在,,,时间有长有短,各有别异;并非息脉甫断之时,意识随即完全断灭也。
以一般未造恶业之人而言:当息脉俱断时,意识仍住於身中,尚未断灭,仍可了知六
尘诸法,一一不昧;唯是身体不能动身动口表示意见尔,是故此时仍未入正死位中,仍
有六尘之触受与了知也;此时若动刀割其器官,必生瞋恚之心,恐堕恶道之中。
一般未造大恶业者:息脉俱断后,二、三小时之内,皆犹未入正死位中,要待二至三
小时之后,方才开始渐渐进入正死位中,往往要至四、五小时后方灭意识而无痛觉。是
故,息脉甫断之时,皆尚有意识觉知心存在,而能领受冷触之渐渐扩散於全身;此时若
割其器官,必增苦受痛触,增其瞋恚之心也。特别是造善业之人,头部最后捨,其意识
在息脉断后之存续时间极长,若在息断后之四、五小时之内加以割除器官者,必生极痛
苦触,而生大瞋之心,必於觉知心中生起毒语骂詈,大生瞋恨於教其捐赠器官之人,当
时必定怨天尤人,则易堕恶道;由如是善业而感生恶报,岂非最大之冤苦乎!
是故於此呼吁所有签下捐赠器官之档者,应当作一补救措施,要求加注如是字样於捐
赠器官之档上:
「医师应於确定本人即将於一小时或十几分鐘后亡故之时,先行注射麻醉剂,作全身
麻醉,方可於死后立即割除器官。」并与家属或同修之师兄姊互相帮助,作确保如是进
行器官捐赠条件之行為。切莫不信此言,不肯作如是补救行為者,则命终后被割器官而
感受极度疼痛时,请勿生瞋而怨天尤人,以免自堕恶道。已签器官捐赠文件之会员,於
此应特别 注意之,莫信一知半解之所说也;否则难免临命终时,枉受大苦,乃至因為
割取器官之大痛而生起大瞋噁心,堕落恶道,枉受来世之恶道苦,枉修此 世种种善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