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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1审判死刑全程缄默 连辩护人也未发1语

杨佳1审判死刑全程缄默 连辩护人也未发1语

上海新闻中心记者凌馨1日电/造成6死4伤、在社会上生成极大影响的上海袭警案今日一审宣判,袭警人杨佳被判死刑。杨佳及其辩护人在宣判全程中未发一语,也未表示是否考虑上诉。根据内地《刑法》,一审判决后还有10天上诉期,若杨佳在此期间没有上诉,判决就将生效。     精神病重鉴申请被驳回
今天上午10时,杨佳袭警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决书称,法庭对袭警案的事实证据进行了全面调查,被告人杨佳故意杀人证据确实、充分,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无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依据内地《刑法》第232条规定,判决其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处以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7月1日,杨佳携带尖刀闯入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刺杀数名警员及保安,造成6人死亡、4人轻伤。杨佳随即被警方合力擒获,并对罪行供认不讳。
   
    由于手段残忍,民众一度怀疑杨佳是精神病患。但上海市某鉴定机构于7月5日接受委托,并于次日出具了鉴定报告,称杨佳没有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由于一般鉴定报告的出具周期是「30天内」,此案的「特事特办」一度引起非议。有消息称,杨佳的辩护律师谢有明曾申请对其进行重新鉴定,但未获批准。
   
    辩护人庭上未发一言
   
    得知死刑的宣判结果后,杨佳似乎并不意外。据参与旁听的人士介绍,杨佳和他的两位辩护人谢有明、谢晋全程一语未发,也没看见被告家属到场旁听。与开庭时一样,有关方面对此次宣判同样进行了周密安排,整个周一上午,上海二中院仅审判杨佳一案,原定于9时30分开庭的一则敲诈案「因故取消」排期。有当地媒体记者接到通知,该案将由官方机构统一发稿,当地传媒既不允许擅自报道,也不允许前往现场采访。
   
    庭审结束后,记者致电辩护律师谢有明试图询问杨佳有无上诉意愿,但应答者自称是机主的「朋友」,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谢有明接手此案后,因曾发表对杨佳的不利言论而备受争议,甚至有北京律师指其涉嫌杨佳之母失踪案。直到今天,协助警方调查后「走失」的杨母仍无音信。
   
    杨佳父亲将提出上诉
   
    据中通社1日电:虽然杨佳在庭上没有提出上诉,但他父亲聘请的律师称稍后将提出上诉。据悉,杨佳父亲早前另外聘请了一名代表律师熊烈锁,据熊透露,稍后将代表杨佳提出上诉,但他拒绝评论案件判刑是否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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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应该判决了,无可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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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狠~直接跑局子里杀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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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可能他被警察打了(在局子里常发生),而且可能这些警察带有侮辱性的殴打。俗话说“狗急跳墙”,更确切点说是“官逼民反”。他杀人是不对的,这样做有点极端。但是他又如何讨个公道呢?官官相护,做一个老百姓只能像一个稻草,他作出这样的事情也不出乎意料。

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我觉得这个社会没有纯黑纯白的问题,希望中国的法制更加完善,健全以避免这样的事情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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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我就不明白了,6个警察应该都有枪,而且都学过擒拿,怎么会被一个人刺成这样。这些警察还怎么抓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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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是有枪啊。。一看到刀 都慌了~ 而且还先被弄了一个。。他们毕竟不能马上到库房去拿枪。。而且他们不能随身携带。。因为是派出所的警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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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的帖子

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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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案成为一个载入史册的公案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杨佳案是否能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关系到中国当政者的信誉,关系到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的信心,关系到港、澳、台民众对大陆法治的信心,关系到中国大陆公民们对司法体制的信心,关系到中国法治的生死存亡!
    但是,人们注意到,在杨佳案的处理上,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现在的审判阶段,没有公开、公平、公正的迹象,处处充斥的是遮掩、不公、不义。这里有“受害方”闸北公安分局的上级(老板)——上海市公安局的侦查;有原上海市公安局局长现上海市政法委书记协调公检法司四家;
    有受有关方面协调一出场就定杨佳死刑的的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谢有明担任“辩护律师”;有将发布消息的郏啸寅拘捕关押;有知道情况的杨佳之母王静梅失踪;有杨佳父亲委托的律师被承办检察官挡驾,不得与杨佳相见并履行辩护之责;有没有鉴定资格设在上海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超常规”一天时间作出的杨佳精神正常的鉴定书;
       杨佳的投诉材料至今没有公布;杨佳上海杀警前与警方冲突的真实情况公民至今蒙在鼓里;8月26日的公开庭审不允许旁听,不允许采访,连杨佳的亲人也一个都不允许旁听,整个一个内部人秘密审判!同时,杨佳案消息的传播越来越受限制,网上关于杨佳的文章大部分都被明令删除,一些张贴杨佳案相关消息文章的网站博客,甚至因此被封网封博!
      社会大众越看越迷茫——中国的当政者怎么啦?众目睽睽之下,竞然上演现代版的掩耳盗铃,以为控制了杨佳案的媒体报道,控制了公民发声的管道,就能蒙住四万万双眼睛?就能堵住八万万只耳朵?就能顺利地对杨佳实行“司法暗杀”?操作者的目的不会得逞,要知道,这已经不只是在暗杀杨佳,而是在暗杀整个司法体制,谋杀公民们对法治的信心,四万万双眼睛看得很清楚。
      其实,杨佳案给公民一个交待不难,它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不涉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只要实施回避原则,异地审理,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审判,杨佳有罪,罚当其罪,闸北警察有罪,亦罚当其罪,杨佳本人,杨佳的亲人,犯罪的警察,犯罪警察的亲人,被害警察的亲人,九泉之下的被害警察,四万万双关注的眼睛,都应无话可说,如果不明智地一味坦护违法,炫耀专横,忤逆公意,只能使人认为决策者不公、不义、无德、无能、无智,随之产生憎恶和蔑视,最终倒霉的还是决策者自己。
      陕西“华南虎案”殷鉴不远,在公民们的穷追猛打下部分真相大白于天下,华南虎被打回原形,变成了年画虎,周老虎,陕西省官方的形象随着华南虎的显形而轰然倒地,声名狼藉……。华南虎案只关涉一个纸老虎,亿万公民们尚且穷追不舍,杨佳案关涉七死(如果杨佳也被暗杀的话)六伤,关涉中国的法治前途,公民们没有理由不关心,不要忘了,只要杨母、郏啸寅不死,他们迟早是要说出直相的(我们假设他们一直不被灭口)。
       司法暗杀杨佳,就得冒暗杀中国法治,暗杀中国人民对公开公平公正的向往之心,在四万万双如炬的目光下,任何凶手都会双手发抖……。人死不能复生,杨佳若果真死于司法暗杀,这种结果必向亿万公民心中注入怀疑、排斥、鄙夷的毒素,它足以使中国的现行司法体制死于公民们的蔑视,它足以消解世界上任何强大权力的万年基石。
        请操作者想一想,为坦护几个闸北违法警察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整个司法体制绑架,强迫当政者用整个司法体制搭进去背书,如果当政者明白其中的猫腻,他会作何感想?如果此事为当政者的意思,就请他们想一想,这样作,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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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讨论这个问题不知道还有没有意义,这件事太明显了,月球人都看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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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路上走好,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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