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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信息] 请问一个关于租房合同的问题

请问一个关于租房合同的问题

我租的房子有一年的LEASE,但最近想考虑买房.今天打电话给房东说不行.要搬的话我还得一直付到合同结束为止. 请问有没有这种说法.原来住安省只要提前两个月通知房东,损失最后一个月压金就行.请问大家知道维多利亚有相关的法规和网站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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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quiry at 卑诗省住宅出租审裁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address: 1st Floor, 1019 Wharf Str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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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确定的告诉你,法律上是这么规定的,你要付到租约结束为止。两种情况可以让你脱身,第一房东同意你提早搬出(一般是不可能的),第二你找另外一个人take over your 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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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你搬走了,你要付房租直到你住的地方重新出租出去。
你可以看看附件里的BC省的租房条列

附件

RTAGuidebook.pdf (840.74 KB)

2009-9-1 15:08, 下载次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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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情况跟第一种差不多,不太现实,房东或manager正好可以借这个机会把房子装修一下,装修期间还可以收你的房租,我已经给manager支付过这样的房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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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or every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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