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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实用信息] 阿意曲从?看法律如何说—— [打印本页]

作者: 一笑    时间: 2014-8-13 10:33     标题: 阿意曲从?看法律如何说——

  看到近日这里讨论公园里,华裔老人大声说话的问题,很有意思。有人认为,随老人们大声说话,就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还说这是孟夫子的话,其实不是,这是汉代人赵歧说的,孟子只说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就事论事,看看维多利亚市府规定,你在公园里能制造多大的噪音——
  http://www.victoria.ca/assets/City~Hall/Bylaws/bylaw-03-012.pdf

  公园属于“中等(噪音)区”(Intermediate District),在一个“安静区”/“中等区”的“接受点”(a point of reception),检测到的噪音不能超过60分贝。注意这个“接受点”不是说老人说话的嘴巴,而是一定距离外(别人所在的位置)。

  60分贝的声音有多大?下面这个网页(美国国家耳聋及其他交流障碍研究所的,够权威的了吧?)按分贝数播放声音,将你的笔记本电脑的扬声器调到最大(台式不能开音响,用耳机为好),你用鼠标点击60的柱子,这就是60分贝的噪音。(别误点了140,那样会让你的耳朵受不了的)。
http://www.nidcd.nih.gov/health/education/decibel/pages/decibel.aspx

  我相信,10米外,打死你也听不到那些吵闹的华裔老头老太会闹到60分贝以上。

  本人相信,有人让自己的老人在外面放松地交流嬉笑,完全符合本地的法律(西人不讲道德,只讲法律,不信问问你家在这里上公立学校的小孩,学校有没有“道德品质课”就行了),完全不存在“阿意曲从,陷亲不义”的事。

  当然,有人在加国过分约束自己的行为,那是他自己的事,但要求其他华人也照做,到底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还是“曲意阿洋”,他自己及其他网友当有各自的判断。

  本人最讨厌的——是维多利亚的摩托车的震耳欲聋的发动机噪音,肯定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最高70分贝,竟然也没人管,更没有一个华人觉得不悦耳,真是令我愤慨!

图片附件: noise.jpg (2014-8-13 10:33, 25.81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38
http://mail.victoriabbs.com/bbs/attachment.php?aid=45677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8-13 11:39


作者: FIONASUN    时间: 2014-8-13 11:42

某些人说什么——不文明行为不分种族,即使是老外不文明了,也要批评。

这句话看似他很公允,其实他的标题是“入乡就要随俗”。也就是说,如果老外做了什么不文明行为,也许我们华人还要跟进学习才是。总之,老外才是标准,而非文明。
作者: victorvictor    时间: 2014-8-13 12:05

引用:
原帖由 一笑 于 2014-8-13 10:33 发表
  有人认为,随老人们大声说话,就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还说这是孟夫子的话,其实不是,这是汉代人赵歧说的,孟子只说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
“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不是孟子说的,我弄错了。谢谢指正。不过我从没有说过 “随老人们大声说话,就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

那天我还真用仪器测了,10多米外,噪音average 70,peak 99,信不信由你。

不是说所有噪音都是来自打牌,确有大声喧哗的,那天还有大妈用speaker放音乐跳舞的。所以我担心广场舞效应会在这里重演。

广场舞为什么会在国内遭到抵制?按理说老人们不过是消遣一下嘛,又没妨碍什么人。

说西人不讲道德,只讲法律 , 因为学校没有 “道德品质课”,不知你这逻辑哪儿来的。加拿大孩子上学第一天就上“道德品质课”——sharing is caring. 大多数西人在公共场合放低音量是讲道德还是讲法律?

大嗓门即便没有违法,降低音量总是文明的表现,如果一个社会完全不讲道德只能考法律约束,这个社会离开野蛮社会也差不多了!

至于什么叫噪音,法律说:

Bylaw 7059 - Any noise which disturbs the quiet of the neighbourhood including noises from animals or loud parties.
作者: xzms    时间: 2014-8-13 12:46

哪天我也去测一下,请问楼上的是处于什么时间段在哪儿测的呢?用的什么仪器?应该是手机上的App吧?是哪一个App呢?你是如何将source of noise与ambient noise区分开的呢?
作者: victorvictor    时间: 2014-8-13 12:57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这些都不重要,某一天的某一时段的状况不一定会在另一天的相同时段出现。只要出现过,哪怕一次,就可能造成冲突。
手机上的app很多,可以多试几个。
注意:我没具体说说哪个公园。但是有一点,某处有户人家离开公园非常近,要是我住那儿,我一定有意见。不妨你设想一下如果你住那儿。
作者: chinadian    时间: 2014-8-13 13:16

引用:
原帖由 一笑 于 2014-8-13 10:33 发表
  当然,有人在加国过分约束自己的行为,那是他自己的事,但要求其他华人也照做,到底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还是“曲意阿洋”,他自己及其他网友当有各自的判断。

这坛子里还是有愿意直言的人的,还没脏到不可救药的地步。

以前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老朽,后来不用那个网名了,因为这网上那些人未老心先老的人太多了
作者: 一笑    时间: 2014-8-13 13:17     标题: 回复4#——

您的原话是——
引用:
原帖由 victorvictor 于 2014-8-12 08:45 发表

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可是长期以来,统治者把孝和忠捆绑销售,孝也就从对父母的关爱走入了极端的愚孝,二十四孝就是最好的例子。孝不见了,剩下的就是一个盲目的顺,也就是郭巨埋子式的愚孝。
...


何为不孝,不孝有三,我们只记住“无后为大”,但是更重要的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也就是说,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知道父母在外大嗓门而不劝说,知道父母从别人的回收箱里捡“垃圾”而不劝阻,知道父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而不制止,这就是陷父母与不义,就是不孝!

...


如果我理解有误,请原谅。

至于您所说的“sharing is caring”,我的理解:这字面的意思是“分享就是关心”,本意是“If you share your things with others, you are caring for them, and are a caring person.”(如果你跟别人分享你的东西,表明你关心他们,而你就成为了一个关心人的人。) 这与其说是“道德品质”课,不如说是“资源共享”课。比如说,你有旧衣服不要了,拿去捐给穷人,与其说你道德高尚,不如说你不浪费资源。

我说的“没有道德品质课”,是指北美的学校不开这一门课,中国、日本等亚洲国家的学校有这们课。
作者: victorvictor    时间: 2014-8-13 13:28     标题: 回复 8# 的帖子

对, 您误解了,或是有些断章取义。”知道父母在外大嗓门而不劝说,知道父母从别人的回收箱里捡“垃圾”而不劝阻,知道父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而不制止“ 这一系列行为构成了陷亲不义,也就是说,大声说话本身没错,但有个先决条件,就是是否与本地的习俗和法规相悖。
当然,我说公园里的大声喧哗不妥,你说没问题,可以保留各自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可好?

不开设品德课不代表没有品德教育,所以西方人是讲道德的。捐旧衣服可以说资源共享,但是教育小孩的sharing不仅仅局限于资源共享,如果您有孩子,我们没有必要为此争论。
作者: xzms    时间: 2014-8-13 13:31

引用:
原帖由 victorvictor 于 2014-8-13 12:57 发表
这些都不重要,某一天的某一时段的状况不一定会在另一天的相同时段出现。只要出现过,哪怕一次,就可能造成冲突。
手机上的app很多,可以多试几个。
注意:我没具体说说哪个公园。但是有一点,某处有户人家离开公园 ...
这么说吧,不扯别的,单就这一点,我认为你的噪音测试是十分不严谨的,结果是不可靠的,所以在此基础上做出的结论则是非常主观的。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作者: Holly    时间: 2014-8-13 13:50

前天我去WALKIN CLINIC看醫生,早上8:30開始看診,我一早八點診所門還沒開,就坐在診所門外的樓梯等了,因為這個醫生很熱門,一個病人會看診20-25分,我因不想等太久,所以寧願提前到。8:05分又來了一位白人小姑娘,8:08左右,來了一位六十多歲的白人老太太,接下來在八點半前也陸陸續續來了一些人在門外等。八點半一到,診所的櫃檯人員出來開門,結果8:08第三位到的那位老太太在門一開的那刻就直衝了進去,掛了第一號。我和8:05分到的第二位白人姑娘互相看了一眼,因為我們都知道她插了隊,我掛了第二號,在掛號時我跟櫃檯人員說,我在那位白人老太太之前就到了,她馬上幫我安排了第一位看診(很後悔沒一起跟櫃檯說,後面那位小姑娘其實是排第二)。

幾個月前我開車一進到某個SHOPPING PLAZA,一從大馬路開進PLAZA的車道,馬上就被前面一台車堵住了路,因為開車的車主(白人)在車道上碰見了熟人,一下子就聊了起來,我耐心的等待了一分半鐘,直到後面有來車,我才輕按喇吧,前車馬上就開走了,但是……車主從窗戶伸出了他的左手,給了我一根中指。我自認沒做錯,是他在行車道上任意停車聊天,阻礙交通。但我還是被人比了一根中指。

這兩個都是這裡當地人做的不文明事,我們一般正常不分種族,都可以分辨的出來是不文明事,怎可"入境隨俗"。什麼事該入境隨俗,什麼事不該,大家應該都可以分辨的出來吧。
作者: radishj    时间: 2014-8-13 14:03     标题: 回复 11# 的帖子

我大概明白您要说的意思,但您举的这两个例子不是很合适。这两个都是真正的低俗,没有人会觉得应该随他们的,我相信其它人说的俗其实是大雅,是本地的文明进步和向上的东西。
作者: Holly    时间: 2014-8-13 14:09

"本地的文明進步和向上的東西",這就深奧了
引用:
原帖由 radishj 于 2014-8-13 14:03 发表
我大概明白您要说的意思,但您举的这两个例子不是很合适。这两个都是真正的低俗,没有人会觉得应该随他们的,我相信其它人说的俗其实是大雅,是本地的文明进步和向上的东西。

作者: 一笑    时间: 2014-8-13 21:25     标题: 答11#

这里洋人不文明的行为很多,不胜枚举。刚刚散步回来,一栋公寓楼的一家洋人在阳台上大声喧闹,另一家则是在阳台大声打手机。相信邻居不胜其扰。

但我觉得这不是问题,问题是要有一视同仁的眼睛,对就对,错就错。赞同您最后的话——
這兩個都是這裡當地人做的不文明事,我們一般正常不分種族,都可以分辨的出來是不文明事,怎可"入境隨俗"。什麼事該入境隨俗,什麼事不該,大家應該都可以分辨的出來吧。
作者: Holly    时间: 2014-8-13 22:45     标题: 回复 14# 的帖子

贊成您說的”一視同仁的眼睛”,可惜的是,少數民族會被人用放大鏡看,添油加醋,所以大家不可不慎
作者: Tongwens    时间: 2014-8-14 07:23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您这个贴发起的好;

也开始了有深度的讨论了


现在的良好氛围,大家共同维护啊
作者: 一笑    时间: 2014-8-14 08:31     标题: 这里一并感谢所有参与讨论的网友和版主,并特别感谢:

FIONASUN
chinadian
Tongwens
三位的特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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